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法律体系的日益完善,对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针对其存在的问题 及其原因,结合工作实践,对提高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工作水平提出如下建议: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包含了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两方面。在整个鉴定的全过程中,现场技术人员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整个鉴定结论的正确与否。因此专业技术人员应提高整体把控能力和思想站位,真正认识到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而不是简单的程序式检测鉴定,更不能无原则地迎合委托人。通过定期组织 人员进行案例讲解分析和思想培训等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各项专业水平。要使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有序开展并获得真实性、有效性鉴定结果,必须严格根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等技术,对委托方的厂房、房屋结构安全性进行检测鉴定,重点要通过建筑现状的建筑及结构复核、结构材料性能测试、结构荷载情况调查、结构的倾斜测量和房屋不均匀沉降测量等,对结构建立计算模型并分析计算,进行安全性鉴定。并对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进行记录,汇报给上级监管部门,根据上级监管部门的指导意见,及时解决房屋存在的安全问题。科学、完善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提高和强化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管理和风险的预防水平。通过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清单流程控制来实现和保障房屋安全鉴定结 论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通过对评级细则清单的量化管理,避免不同人对同一相似问题或同一人对同一问题在不同时期作出不同的评级结论,同时也可避免检测过程中鉴定标准选取不当、逻辑思路模糊、鉴定结论和建议紊乱叫以及漏检、少检、不检等问题。当然也应加强对细则清单的应用理解,避免按部就班,导致不合理结果。当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完成了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并不意味了对于房屋安全工作的完成,政府以及全社会应建立和完善房屋安全动态管理机制。房屋安全动态管理不仅要能够发挥预警房屋的安全情况,还应起到搭建业主、政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鉴定单位等各责任主体的信息互通作用,以实现对房屋安全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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