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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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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GB 55035-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其中2次提出禁止大拆大建

1、历史城区内城市更新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


2、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与利用应保护历史信息的真实性,维护风貌的完整性,维持生活功能的延续性,禁止大拆大建、强制性搬迁居民。

此外,明确提出历史建筑的利用严禁4类行为。




文件原文:

现批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5-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 gov.cn)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5月23日

部分内容如下:

1.0.1 为了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多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延续历史文脉,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制定本规范。

1.0.2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保护利用应执行本规范。文物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除外。

1.0.3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应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价值认知与阐释,保持保护对象本体和历史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需求,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1.0.4 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工作应坚持公众参与,开展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1.0.5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文中部分图片和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侵权或原版权所有者不同意转载,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立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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