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43号)的要求,修订了本规程。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17,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原《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136-2001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2. 本方法适用于砌体结构中砌筑砂浆抗压强度的现场检测,不适用于遭受高温、冻害、化学侵蚀、火灾等表面损伤砂浆的检测,以及冻结法施工砂浆在强度回升期的检测。
3. 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时,应以面积不大于25m2的砌体构件或构筑物为一个构件。
4. 按批抽样检测时,应取龄期相近的同楼层、同来源、同种类、同品种和同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且不大于250m3砌体为一批,抽检数量不应少于砌体总构件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5. 被检测灰缝应饱满,其厚度不应小于7mm,并应避开竖缝位置、门窗洞口、后砌洞口和预埋件的边缘。检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时,其灰缝厚度应大于测钉直径。
6. 多孔砖砌体和空斗墙砌体的水平灰缝深度不应小于30mm。
7. 检测范围内的饰面层、粉刷层、勾缝砂浆、浮浆以及表面损伤层等,应清除干净;应使待测灰缝砂浆暴露并经打磨平整后再进行检测。
8. 检测范围内的饰面层、粉刷层、勾缝砂浆、浮浆以及表面损伤层等,应清除干净;应使待测灰缝砂浆暴露并经打磨平整后再进行检测。
9. 每一构件应测试16点。测点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水平灰缝上,相邻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小于240mm,每条灰缝测点不宜多于2点。
10. 贯入检测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1)将测钉插入贯入杆的测钉座中,测钉尖端朝外,固定好测钉;
(2)当用加力杠杆时,将加力杠杆插入贯入杆外端,施加外力使挂钩挂上;
(3)当用旋紧螺母加力时,用摇柄旋紧螺母,直至挂钩挂上为止,然后将螺母退至贯入杆顶端;
(4)将贯入仪扁头对准灰缝中间,并垂直贴在被测砌体灰缝砂浆的表面,握住贯入仪把手,扳动扳机,将测钉贯入被测砂浆中。
11. 每次贯入检测前,应清除测钉上附着的水泥灰渣等杂物,同时用测钉量规核查测钉的长度,当测钉长度小于测钉量规槽时,应重新选用新的测钉。
12. 操作过程中,当测点处的灰缝砂浆存在空洞或测孔周围砂浆有缺损时,该测点应作废,另选测点补测。
13. 贯入深度的测量应按下列程序操作:
(1)开启贯入深度测量表,将其置于钢制平整量块上,直至扁头端面和量块表面重合,使贯入深度测量表的读数为零。
(2)将测钉从灰缝中拔出,用橡皮吹风器将测孔中的粉尘吹干净。
(3)将贯入深度测量表的测头插入测孔中,扁头紧贴灰缝砂浆,并垂直于被测砌体灰缝砂浆的表面,从测量表中直接读取显示值di并记录。
(4)直接读数不方便时,可按一下贯入深度测量表中的“保持”键,显示屏会记录当时的示值,然后取下贯入深度测量表读数。
14. 当砌体的灰缝经打磨仍难以达到平整时,可在测点处标记,贯入检测前用贯入深度测量表测读测点处的砂浆表面不平整度读数,然后再在测点处进行贯入检测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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