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按Ⅰ、Ⅱ、Ⅲ、Ⅳ4个级别对房屋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估。
2、《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按一、二、三、四4个级别对房屋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估。
3、《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按A、B、C、D,4个级别对房屋的危险性进行评估。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按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5个级别对房屋完损程度进行评估。
1、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之内的房屋。
2、爆破工程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震动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3、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建筑工程施工距离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之内的房屋。
4、基坑和基础工程施工、爆破施工或者地下建筑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其他房屋。
1、房屋地基与基础、主要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出现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2、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
3、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要结构损坏的;
4、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1、房屋地面突然之间下陷、空鼓或裂缝突然之间加大;
2、承重柱、梁、板或墙身出现严重裂缝,并且持续发展;
3、承重柱、梁、板或墙身产生过大的出现变形,木构件或连接部位严重腐朽或已被白蚁蛀蚀;
4、墙身或天花的批荡突然之间大面积剥落、脱落;
5、房屋突然之间发出异常的声响,如“噼啪声”、“喳喳声”、爆裂声等。
1、房屋改建、装修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如:拆改房屋的承重柱、梁及砖墙,扩大承重墙上原有门窗洞口的尺寸,在楼板或承重墙上开设洞口,改变房屋的间隔等。
2、增加房屋的荷载。如:搭建阁楼,在屋顶加建房屋、长期堆放重物、超载使用等。
3、周边建房或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影响,由于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而导致塌方或地下水流失,造成邻近房屋地基基础下陷、开裂或倾斜出现变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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